分手后婚纱照“搁浅” 3年前交的定金该不该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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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8日07:20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泉朱熙勇实习生田宏月)三年前在汉口一婚纱摄影店交了1000元定金,后来,与男友感情不顺分手,婚纱照一直未照。昨日,高小姐找到该店,要求退还定金时,遭到店方拒绝。 据高小姐介绍,2001年4月,她在民众乐园非凡婚纱摄影店交了1000元定金,准备一个月内,和男友拍婚纱照。后因与男友感情不顺,此事耽搁下来。去年下半年,她与男友分手 昨日,她找到该婚纱摄影店要求退钱,该店店长称,这笔定金可转向消费,如拍艺术照等,也可转给准备结婚的亲戚朋友,但不能退还。高小姐称,亲朋好友中都没有要结婚的,她自己也因感情受挫,也无心拍艺术照。况且,当初交定金时,双方没有“不拍照不予退还定金”的约定,这笔钱理应退还。 记者昨日采访时,该店一负责人称,店内有“定金概不退还”的规定,但鉴于高小姐的要求,她将请示领导后,近日给其答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