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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歹徒诱逼18名女孩卖淫 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2:13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湖南《东方新报》记者 谭忠欣 通讯员 罗晟海报道 攸县城关镇居民易文渡打着招工的幌子,先后诱骗18名12至18岁的女孩到广东省揭阳市,致使16名女孩染上性病。昨日,易文渡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0元。

  攸县人易文渡、彭兰英夫妇于2000年7月在揭阳市容城区开设“金凤发廊”,发廊开业后,该夫妇以到饭店洗碗、擦地板,或到其开设的发廊内帮客人洗脸、洗头、搞卫生,包
吃包住400元/月为条件,先后回家诱骗18名12至18岁的女孩到揭阳。

  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一到揭阳,就统统被留在“金凤发廊”和另一分店内强迫卖淫,所得费用全部被易文渡夫妇霸占。18名女孩中,除一位女孩一直以死相拒,没能得逞外,其余女孩全被胁迫卖淫,且有16名女孩不同程度地染上了性病。

  被迫卖淫的女孩中,年纪最小的女孩只有12岁,易文渡将她骗来后,女孩宁死不卖淫,恼羞成怒的易竟叫来两名彪形大汉强迫“开处”。

  去年8月,广东警方进行“扫黄”行动时,易文渡夫妇带着这些女孩回到攸县“躲风”。回家后,易文渡夫妇一直拖欠卖淫少女近2万元“工资”。其中一个女孩找了律师,希望律师为她追回“工资”。受理律师听完她的叙述后,意识到事态严重,立即向攸县警方报案。警方立即以涉嫌强迫、组织、介绍和容留妇女卖淫罪将易文渡、彭兰英夫妇刑事拘留。据悉,案发后,易文渡的妻子彭兰英也受到相应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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