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奖励私企老板当官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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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2:17 齐鲁晚报 | |
河北省清河县、吉林省江源县的40多名私企老板因为纳税先进而被破格选拔为公务员,当上了法院副院长、工商局副局长、副镇长等职务,而他们中多数没有放弃原来的企业经营权或仍在企业兼职,同时拥有“官”和“商”双重身份(2月8日《深圳商报》)。 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是党纪国法一再重申的规定,企业老板不能同时担任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也是众所周知的常识。但在现实中,仍然有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机关无视党纪国 危害之一是肆意践踏了国家公务员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公务员、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科学、严格的程序加以选拔录用,其职位设置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而奖励私企老板做官则将种种标准和条件置之度外,为不合格的企业主担任公务员乃至领导干部打开了方便之门。 危害之二是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现实的可能性。私企纳税大户老板被选拔为公务员后,多数都担任一定的实际领导职务,而他们中的多数又没有放弃原来的企业经营权或仍在企业兼职,有的甚至将办公地点设在自己的企业中。这样,他们完全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为“自己的企业”谋取不法利益,如不合理的减免税、利用自己的关系拉客户等。 危害之三是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这些私企老板兼有“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可以给权力庇护下的企业带来超越常规的发展机遇。但是,权力进入市场,必然会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对于其他企业来讲,会形成不公平的竞争,甚至会造成市场的混乱。 总之,官商一体的做法给权力腐败提供了更为方便的条件和更为适合的土壤,我们理应对一些地方政府的荒唐做法说“不”。 蒋家平(安徽 教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