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安丘:网上办案让阳光洒进执法系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5:1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记者 沙林 前不久,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景芝分局查处了一起治安案件,一名涉案人员托了很“硬”的关系找分局长李志新讲情,提出了不罚款或少罚款。李志新说,这样的情况要是在以前,怎么也要“不看僧面看佛面”,但现在不同了。2003年年初,山东安丘市公安局开始实行网上办案,案件受理后进入办案网络系统,全过程都在同事和领导的监督之下,想照顾都 2003年以来,安丘市公安局研制开发了网上办案系统,使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实现了网上立案、呈报、审核、审批、监督。不管是边远派出所还是市中心局所,民警从接报案开始,就将有关案件信息输入系统。所有的法律文书和非实物案件证据材料都通过网络传输、印制,各级领导审批直到局长签字,都在网上瞬间进行,过去需要一个月才能办理的案件,现在仅需八九个小时。 实行网上办案,不仅提高了办案效率,还有效抑制了司法腐败。网上办案系统对违反法律和程序的行为自动提示并拒绝执行,这就从源头上堵塞了程序违法的漏洞。系统的自动提示功能,督促民警必须在法定时限内结案,解决了超期办案、超期羁押等问题。系统本身环环相扣,使得办案单位、法制科和局领导之间相互监督制约,暗箱操作很难再进行。 该系统还通过安装在各审讯室、留置室的监控设备,将室内情况摄入传输到局领导、纪委、督察、法制等部门的电脑界面上,有关部门24小时监控,有效地减少了刑讯逼供、滥用警械的发生。 一年半以来,安丘市公安局通过网上办理刑事案件后,无一退查、超期,批捕起诉率达到100%;办理的治安行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和上访案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