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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老人遗产惹来两“妻”相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5:4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李明)旅美老人过世后在广州遗留一套房产,没留遗嘱。结果围绕这套房产,都说自己才是老人妻子的两位老太太等人争了多年,最终闹上法庭。广州市荔湾区法院近日在审结这宗复杂的遗产继承案时认为:谁有证据证实自己确是老人妻子和孩子的身份,谁就有继承权。最后,法院判决驳回了广州市民秦媛母女的诉请。

  两“妻”相争继承权

  1990年,65岁的旅美老人林声去世。为继承他早年在广州市长寿路汇源东二约留下的一处房产,1992年6月,林妻谢娴不远万里从美国飞回广州,在荔湾区公证处办理了继承这处房产的公证手续,取得了继承权证明书。当天,谢娴在该公证处又办理了上述房产的赠与公证手续,把房子赠给了侄子谢文、谢武、谢斌3人。3侄子表示接受赠与,各占1/3产权。

  不料,6年后,又有人对林声遗留的同一处房产提出继承的主张:1998年9月,广州市老人秦媛来到广东省公证处,以林声妻子的身份办理继承其上述房产的公证手续。当天,秦媛将房产又赠与了女儿林倩。凭着这次继承、赠与等公证书,林倩到广州市房管局办理了这处房产的产权过户手续,领取了房产证,取得了长寿路汇源东二约×号房屋的全部产权。

  瞒事实被撤销继承权

  林声居然还有另一位妻子?谢娴得知消息,随即向广东省公证处提出异议。该公证处审查后,认定秦媛、林倩母女故意隐瞒事实,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证实夫妻关系。2001年1月,该处撤销了关于秦媛取得继承权、赠与房产给林倩的一系列公证书。

  2002年3月,早在1992年取得了林声遗产房屋产权的谢文3人也向广州市房管局申请复议。不久,房管局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理决定书》,撤销了所有人为林倩的房产证的全部登记事项。2003年2月,谢娴的3个侄子到房管局顺利办理了这处房产的过户手续,终于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没证据身份不予确认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2003年5月,秦媛老人携女儿林倩将谢娴和3个侄子告上法院,要求法院确认她俩才是上述房产合法的继承人。

  秦老太的理由是,她早于1937年与林声老人按中国民间习俗结婚,婚后生下一女林倩。不料林声1945年后失踪,再无音讯。秦老太称,虽她后来改嫁,但林声留下的房产当然应归她继承。据推测,谢娴的丈夫“林声”与她的丈夫“林声”不是同一个人。

  而谢娴老人则辩驳称,秦媛的丈夫林光本是林声的同乡,讼争的房产本由林光、秦媛夫妇代管,她才是林声的合法妻子,秦媛“与林声按民俗结婚”一说根本没有证据。

  荔湾区法院审理后分析,本案的焦点在于秦媛与林声的身份关系究竟如何。本案中,秦媛、林倩母女对“是林声妻女”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但她们对此没有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而谢娴提供的证据却足以推翻秦媛所说的事实。据此,法院没有确认秦媛母女主张的事实和推定。(注:文中当事人系采用化名)

  作者:记者李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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