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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异物遭误诊女婴致残 法院判医院赔付16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5:4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陈海峰通讯员晨音)河源市9个月大的女婴肖曼琳玩耍时不小心将塑料玩具五角星卡在喉咙里,却被医院误诊为吞入肚中,延误治疗时机,造成10级伤残。此案经长达近5年的调解和审理后日前终于有了结果,河源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河源某医院须赔偿患儿医疗、残疾生活补助等各项费用16万余元。

  1999年4月17日下午,当时仅9个月大的肖曼琳玩耍时,不小心将一个塑料五角星“吃
”了,被送往河源某医院就诊。医生凭症状判断星形异物到了胃部,开出石蜡油给患儿食用,想将异物从肛门排出。当晚11时,患儿病情加重,医院采取吸氧、冰敷、酒精擦浴等手法施救。4月19日,肖曼琳被转入广州儿童医院治疗。当天下午5时,该院五官科医生查出异物还卡在患儿的喉咙里,当即采用取出术,将位于患儿食道入口的塑料星形物取出。

  然而,星形硬物在患儿体内已存近50个小时,引起患儿食道穿孔。大量服食的石蜡油,又大多经气管流入肺部,引起严重肺炎,并留下了难以痊愈的后遗症。患儿为此在广州就医前后4个月,耗费11万元。

  此事故经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为3级医疗技术事故,患儿10级伤残。据此,河源市源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河源某医院赔偿患儿医疗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医疗事故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60391.3元。

  被告医院不服,上诉至河源市中级法院,提出此案应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而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3年12月10日,河源中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并特邀7名河源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参加旁听。法院在充分听取三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后,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医院的上诉,维持原判。

  作者:记者陈海峰 通讯员晨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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