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砸老者仍有生命危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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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6:3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克)昨日本报报道了西安市一男子从5楼坠下,砸伤一老先生,并致老先生的妻子受惊吓当场昏迷过去的消息。目前坠楼者已被认定为自杀,而受伤的老先生尚未脱离危险。对于在本次意外事件造成的后果应该谁来承担,读者看法不一。 据公安莲湖分局环城西路派出所值班民警介绍,目前坠楼男子许某已被认定为自杀。而据知情人讲,许某在最近半年内,曾数次表示“活着太没意思”。 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老太太已经出院,回到家中休养。昨日中午,许某的家属也去探望了她。而老先生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尚未脱离危险。由于脑部有大量淤血,院方建议待淤血散去后再进行腿部手术。 老先生的家属表示,理解许某家属的难处,至于老先生的医疗费用由谁支付的问题,他们想等双方家里都平静再进行协商。而他们更担心的是老两口将来的生活,因为老夫妻一直独居,老太太身体有多种疾病,而老先生身体一直很硬朗,还能给家属院值班,每月有300余元的收入,现在身体一下垮了下来,不能照顾妻子了,两人以后的生活成为难题。 昨日很多读者打来电话,对本次意外事件后果由谁来承担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大家都认为这对双方家庭来说都是不幸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是有部分读者认为,虽然是意外,但客观上给受害者的伤害已经造成,所以许某家里还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经济上比较困难,可以在以后适当地承担一些照顾老人的工作。 法律界人士表示,自杀者砸伤路人,作为一个意外伤害事件确实比较罕见,不同于花盆落地砸伤人的事件。在本次意外伤害中,侵权人已经死亡,无法再向其追究相关责任。如果将就此提起民事诉讼,最后的判决结果很难预料。 一男坠楼砸伤老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