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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婚”凸显法律盲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7:1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本报记者 何淼玲 实习生 岳谨

  网上“过家家”悄然流行

  网恋热潮未歇,网上“过家家”(即“网婚”)不知从何时起又成为一些网民的新宠。

  2月8日,记者亲身经历了一次“网婚”:以用户身份登陆某网站后,直接点击“申请结婚”这项服务。在与“妻子”双双“登记”入网后,两人各得了一本“结婚证”。然后发喜帖、办喜宴、拜天地、闹洞房……

  据记者调查了解,目前有多家网站可提供网上“结婚”服务。用户在网上结婚安家,过“小日子”,甚至虚拟“生儿育女”。一些还未涉足现实婚恋的年轻人,甚至有过不止一次的从“网恋”到“网婚”再到虚拟离婚、再婚的经历。

  “网婚”正在对现实生活中的婚姻造成不小的冲击。记者在长沙市区一些基层法院采访,不少办案法官认为,“网婚”已成为危害婚姻、家庭的“冷血杀手”。有数据显示,我国已有10多万人在网上“结为夫妻”,因“网婚”而破坏夫妻关系的纠纷越来越多。

  众说纷纭,难断对错

  根据调查,对于网上“过家家”,支持和反对的都大有人在。

  一些支持者认为,“网婚”不过是人们调节生活的一种方式,一场游戏和梦,何必当真?还有的支持者认为,“网婚”在填补人们空虚寂寞的情感方面有积极作用。长沙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教师说,她与丈夫离婚多年,在现实生活中一直没有找到如意郎君,在“网婚”中倒是和几位“丈夫”相处得不错,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她不再感到孤单寂寞。

  反对“网婚”的人士则疾言厉色:“精神出轨”,也是背叛。中南工大教师、伦理学硕士研究生桂芳说,婚姻是神圣的,必须全身心投入,包括精神与肉体。“网婚”其实就是一种“精神出轨”,就是对婚姻的背叛。桂芳认为,“网婚”使网络时代公民道德建设面临又一个新的课题,特别是这种网络游戏还充斥着赤裸裸的“性”语言,与我国传统伦理道德相悖。

  另一种反对的观点认为,虚拟世界中的“网婚”其实隔现实生活只有一步之遥。这种恋情看似柏拉图式的,但日久生情,网民难免情动于衷,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甚至造成婚姻、家庭的破裂。

  法律专家:法律盲区,亟待突破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民法专家育明峰认为,“网婚”的出现是社会多元化发展的表现。但现有法律还只能调整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对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确实存在盲区。

  一些律师则认为,从司法实践看,“网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更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但如果认为搞“网婚”就是重婚,也没有法律依据。其次,新婚姻法中要求夫妻双方应相互忠实,但对已婚者来说,“网婚”这种精神出轨算不算“不忠实”?根本无法界定。此外,到底是因为有了“网婚”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还是因为夫妻感情已经不和,才使一方去寻求这种刺激的游戏,也很难判断。现实生活中,由“网婚”引起的离婚只能作为“其他原因导致离婚破裂”的情形进行处理,而不能以“重婚”罪起诉另一方。

  面对越来越多的因“网婚”而导致离婚的纠纷、案件,法律界人士呼吁,立法机关应高度重视,尽快突破这个法律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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