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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罚款“减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09:43 沈阳晚报

  警察执法,就是为了给老百姓更多的安全,更多的舒心,这是警察的本分。但一段时期以来,警察执法却背上了“经济指标”,让老百姓颇为不满,警察带着任务去罚款成了一个公开的秘密。

  1月18日,四川省公安厅厅长宣布2004年四川省公安厅将首次不再下达罚款任务。浙江公安机关也宣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与罚没收入脱钩。本报今天也报道了沈铁警方全面取
消公安行政罚没款指标的事情。这就从源头上解决了一个滥罚款的问题。

  当罚款仅仅作为公共机关执行公务的必要手段之一,而不再作为一项任务的时候,执法必将更加公正。正如北京大学的张国庆教授在中央电视台的央视论坛中所说,当罚款作为一个任务下达,可能带来一系列消极的后果。比如,有些情况可能不用罚款,说两句批评一下可能就完了,但是因为有罚款任务,警察就不得不在“任务”的压力下,想方设法地去完成这个指标。为罚款而罚款,司法或是执法很容易失去公允公正,会出现过度罚款或随意罚款的现象。另一种可能是,也是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公共权力机关成了经济利益的直接一方。长期以来,滥罚款成了公害,老百姓怨声载道。罚款是执法手段,目的是督促民众守法。如果硬给行政罚款下“年度指标”,必然导致一些执法部门执法走样,使罚款成了变相捞钱。

  我们看到,不仅一些公安机关有罚款指标,其它一些执法部门也都有类似的罚款任务。

  我们为沈铁警方和其他兄弟省市公安机关的举措叫好,期待有更多的执法部门切实转变公共管理理念,给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多的公共安全和更加良好的公共秩序。相信,没有了“罚款指标”压力的沈铁公安干警,肩膀头会顿时轻松很多,工作起来会更加自信、笑对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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