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10元“头钿”得拘留5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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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9日10:15 中国宁波网 | |
宁波日报讯(通讯员童可捷)无业人员王某为凑点香烟钱,在居民新村里,为赌徒提供赌具,并收取“头钿”。日前,王某被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受到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2月2日上午,孔浦派出所对红梅新村12幢楼下的聚众赌博进行突击清查,抓获王某以及赌徒多名。经查,赌具是王某提供的,谁赢了王某要抽取5元“头钿”。至查获时,他已收了两个女赌徒的10元“头钿”。日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和赌徒李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