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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泽县法院的法官们为了老人的赡养而深入大山之中,开展起法庭进村入户活动,收到了收案多、开庭快、兑现快、群众满意的效果。
会泽县法院针对辖区交通闭塞,经济、文化比较落后,尤其是近年来涉老案件增长幅 度大及老人参加诉讼的诸多不便,有意识地选择典型案件到村民们集中的地方开庭,减少老人的诉累,增强办案的透明度。为此,该院对“赡养、扶养、抚养”等“三养”案件一律实行倾斜,做到“三优先”(受理、审理、执行)“一就地”(审理),既免除老人的奔波劳累节约诉讼成本,又宣传了法律教育了群众,还强化了与基层组织协调配合,使老人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促使社会养成尊老敬老的良好氛围。2003年9月11日晚7时许,者海法庭的巡回法官来到辖区火红乡,当街审理75岁的王成良老人诉4个儿子赡养案,上千群众自发参加了旁听。经反复说法讲理,4被告未能达成赡养老人的协议,法庭当庭宣判并决定采取先于执行措施,旁听群众掌声顿时响起。60多岁的沈永吉到立案庭时已经身无分文,娜姑法庭的法官当即与老人来到离法庭20多公里的小村讲法,案件的是非曲直一目了然,3个子女羞愧中达成赡养老人协议。本案调解结案的同时,老人邻居张某的赡养问题也在村民的说劝中解决。参加旁听的老百姓亲切地称法院为“院坝法庭”。不少老人深有感触地说,“人民法庭将法庭搬到我们家门口,我们听得清清楚楚,赢得堂堂正正,过去有过错也心服口服,这样打官司,我们心理亮堂。”
区鸿雁(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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