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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营运问题仍然突出 整治客运市场需加大力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30 大华网-汕头日报

  我市市区客运市场较为混乱是一个老大难题,一些不具备营运资质、无证经营的车辆上路拉客,车辆超载混载;一些不法票贩欺行霸市;有的乱设售票点等,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后三轮摩托如“割韭菜”般难以根治

  据了解,我市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取缔后三轮摩托车工作面临难题。市残联原核发投放营运的191辆后三轮摩托车,在
2001年开展整治中虽已全部收回营运牌证,并收购了相当部分车辆进行销毁。但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剩下部分车辆允许继续作为代步车上路行驶,实际上这部分车辆还有不少继续从事载客营运。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确保残疾人的人身安全,整治工作人员对查有残疾人证的车主车辆都予以放行。这样一来,残疾人从事营运的现象难以遏制。不仅原被收购销毁车辆的残疾人重新购车营运,而且周边市甚至外省的残疾人员也加入了非法营运的行列。

  据悉,后三轮摩托车营运人员既有来自本市的,也有外地外省人;有的带着家人的或假的残疾证进行营运。这批营运者的存在,使整治工作遭遇很大困难,无法根治,就像“割韭菜”一样,取缔一批,冒出一批。100元处罚标准威慑作用不足

  据了解,现在市区从事非法营运的两轮摩托车数量众多,其中有相当部分是本市号牌,但周边市及外省牌号在市区营运载客的两轮摩托车的数量也相当不少。在查处时,不少市民乘客都不愿现场指证,因此执行处罚取证十分困难。另外,根据《汕头经济特区摩托车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的处罚标准为100元,标准偏低,力度不足,对非法营运者不具有足够的威慑作用。市交通部门建议尽快划定中心城区的范围,严禁外地号牌两轮摩托车在中心城区行驶,以减少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现象;同时建议修订处罚标准,从现行的100元提高到300至500元,以充分发挥其警示威慑作用。加强综合治理发展公交事业

  针对存在问题,记者认为,应该将继续加强交通运输秩序的整治管理,按照“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完善机制,长效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联合整治机制,对重点区域、部位、站场、岗亭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实行定点监管,坚持整治,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运输秩序存在问题。同时,抓紧城市公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大力发展公交事业和城乡客运班线,采取一切便民利民措施,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起来,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逐步减少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空间,迫使其最终自动退出运输市场。本报记者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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