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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鸟未经检疫不得销售 城管部门今起开展执法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0:3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李冠杰实习生江文集)未办理检疫证明而在市区经营三鸟,一经查到全部没收!按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今天起,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就此开展执法行动,行动期限将视情况而定。

  为防止不法商贩贩售未经检疫的三鸟,确保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情阻挡在我市以外,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布置,市城市行政执法部门于2月10日开始,对擅自在市区集贸市场以外
买卖未经检疫的三鸟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凡跨县交易的三鸟,未能出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输工具消毒证明”的,或在当地经营未能提供“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的,均予以没收,后交由市农业局统一处理。

  市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将以各区属地管理、市局配合行动的方式,重点在市区的车站、码头、广场、集贸市场周边开展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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