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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窝边草”治安拘留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0:32 温州都市报

  汪洋 周建敏

  本报讯 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可衢州籍的傅某日前偷窃了邻居的一辆自行车,还大模大样地骑了好几天,结果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

  傅某租住在市区水心路一间房子里。一天晚上,他见大门口停着一辆自行车,便顺手
牵羊将其窃走。事后,他还骑着赃车出门,回家则将车停在门口。与傅某租住在一个大院的安徽籍鹿某发现他失窃的自行车在傅某的手中,便找上门讨个说法。傅某拒认偷车一事,双方为此发生争执。鹿城公安分局水心派出所民警闻讯后赶到现场,对此事进行调查。鹿某当场出示了自行车的证件,傅某窃车事情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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