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原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长与他人合伙贪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0:42 胶东在线

  昨天,原核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副所长、原子能出版社副社长柴芳蓉因被认定伙同副主编、办公室副主任共同作案,贪污171万元,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庭上,53岁的柴芳蓉完全没有了昔日的领导派头,几缕白发凌乱地散落在耳际。宣判结束后,柴芳蓉喊起了冤枉。

  法院查明,1997年至2002年间,柴芳蓉伙同原子能出版社原副主编高泽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负责原子能出版社为河南省商丘、项城等教委出版学生用书业务中,采取使用其他单位发票结算书款、收款不入账及编造支付发行宣传费等手段,将结算的书款、管理费等公款147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1998年10月,柴芳蓉指使原子能出版社原办公室副主任孔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结算原子能出版社为山东省威海市教委出版学生用书书款过程中,将结算书款14万余元非法占为己有。1999年9月至2000年2月,柴芳蓉让孔玥支取公款1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柴芳蓉、高泽民、孔玥的行为都构成了贪污罪,因孔玥系从犯,依法应予减轻处罚。据此,以贪污罪判处柴芳蓉有期徒刑15年,高泽民有期徒刑15年,孔玥有期徒刑7年。(记者杨文学)责任编辑:吴巧龄来源:京华时报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