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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俩为分房闹纠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2:32 今晚报

  本报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血脉相连,本应相互关爱,可一些家庭因为继承、赡养等问题屡屡闹出矛盾,有的甚至是一家人齐聚公堂来求得公断,权责是分清了,那份珍贵的亲情却已是千疮百孔。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日前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赵玲、赵君、赵瑞、赵梅、赵凯五人是亲兄弟姐妹。1999年8月其母李某死亡,遗有坐落在本市河西区某街37号的平房四间,该房的所有权人为李某。同年12月15日,赵君、赵梅
二人声明放弃对这四间房屋的继承权,后赵玲亦作出同样声明表示放弃。12月21日,赵凯与赵瑞兄弟就房屋的继承问题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其中约定,母亲留下的四间平房,经兄弟姐妹商量后,由赵凯和赵瑞继承,其余人员均表示放弃,协议同时约定,由赵凯继承37号院1号、2号、3号房屋的全部以及4号房屋的40%,赵瑞继承4号房屋的60%。经鉴定该4号房屋的市场价格为2.6万元。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利得以实现,赵凯申请办理公证,然而此时赵瑞却没有给予配合,致使赵凯办不成公证,也办不成过户手续。于是,赵凯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协议的效力,请求赵瑞按约履行。为此,五兄妹不得不齐聚公堂,就这四间房屋的归属问题再次讨论,特别是赵瑞,态度坚决地要求平均分割房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赵凯、赵瑞所签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亦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认定有效,判决李某遗留的四间房屋全部由赵凯继承,同时由赵凯给付赵瑞4号房屋60%的房款1.56万元。(孙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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