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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警察”亮相春城街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12:39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8日,参加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组织开展的“走进警营,当一日义务警察”活动的首批市民走上街头,与民警一起工作,拉开了该项活动的序幕。记者当日采访了几名“义务警察”,了解到他们充实的工作和内心的感慨。

  漂亮女孩 走进接警室

  记者来到穿金路派出所时,一位漂亮的女孩正端坐在接警室里接电话:“您好,这里是穿金路派出所,请问有什么事吗?”记者了解到,这位女孩是来参加“义务警察”活动的,名叫王欣(化名),是昆明某饭店总台的迎宾小姐。她和家人都是晚报的老读者,在晚报上看到盘龙公安分局开展“一日义务警察”活动的消息后,她马上报了名。

  谈到为什么要来当“义务警察”时,王欣告诉记者,她妈妈和她都曾有过当警察的梦想,参加“义务警察”活动,圆了她和妈妈两个人的梦。同时,王欣参加“义务警察”活动的另一个原因是送给自己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王欣说:“今天我刚满18岁,以前都是父母给自己送生日礼物,现在我长大成人了,我要给自己送一份生日礼物。”

  据了解,王欣7日和8日都在穿金路派出所当“义务警察”。8日下午4时许,正接受记者采访的王欣又接到了一起报警:辖区有两名分别为3岁多和4岁多的女孩,出门玩耍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回家,家长怀疑是失踪了。王欣立即和值班民警一起赶到报警人的家中。王欣细心地询问失踪女孩的情况,并做好记录,那认真的样子不亚于一个真正的警察。

  王欣告诉记者,做了两天的“义务警察”,看到民警一接到群众的报警,哪怕正在吃饭也会放下饭碗就出发,使她对警察有了一定了解,感到民警真正做到了“有警必接,有难必帮”,并不像有的人说的那样“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王欣说:“有机会,我还要来当‘义务警察’!”

  当上“警察” 更理解警察

  在环城东路派出所,记者采访到前来参加“义务警察”活动的李曦和刘华(化名)。

  李曦是中国矿业大学的学生,今年22岁。在江苏徐州读书的他寒假回家时,从晚报上得知可以报名当“义务警察”的消息。李曦说:“很久没有回昆明,这次发现街上多了一些治安岗亭,所以来当‘义务警察’,要为社会治安出点力,对自己也是个锻炼。”

  李曦8日上午与3位民警一起开始治安巡逻,在辖区转了一上午。李曦发现,这么大的一片地区,只有他们4人在巡逻,感到治安防范工作确实很难。李曦的体会是,社会治安不能光靠警察,只有辖区群众都来参与,才能把社会治安搞好。他说:“要群众理解、支持民警的工作,进而参与治安防范,开展‘义务警察’活动是一个好办法,可以让群众更多地了解民警的工作,体会民警工作的辛苦。”

  现年40岁的刘华女士是一家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这次从报纸上得知可以报名当“义务警察”,虽然自己已不年轻,但仍想试试,看看民警是怎样工作的,今后遇到有坏人干违法犯罪的事时,才懂得该怎么协助民警抓住坏人。

  8日这天,刘华在环城东路民警的带领下,到辖区居民家中开展入户调查。在不了解民警的工作之前,她认为这样的工作应当是社区居委会在做,现在才知道,这也是民警的日常工作之一,目的是掌握辖区住户的动态情况,将可能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原来,这些看似平凡琐碎的工作,都是为了居民的安全着想呀。此外,刘华还与民警一道,对辖区农贸市场进行检查,看看有没有卖鸡的摊贩。民警说:“现在,预防控制禽流感也是民警的工作之一。”刘华说:“民警的工作真的不容易呀,竟有这么多的内容。他们真是太辛苦了!”

  8日这天,除了环城东路和穿金路派出所的“义务警察”外,珠玑和东站等派出所也开展了“义务警察”活动。特别是珠玑派出所,民警为“义务警察”制作了统一的袖标,“义务警察”与民警一起走在街头巡逻时,就是一幅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壮丽风景。盘龙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告诉记者,下一步将像珠玑派出所一样,为“义务警察”制作鲜明的标志,让此项工作深入人心。

  胡建芳 曹斌 雷鸣(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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