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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知唤回狠心父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1:47 齐鲁晚报

  本报2月10日热线消息(记者 刘洪智)长清区一名出生仅3天的男婴因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狠心的父亲竟然将他抛弃在路边的草丛中。省城市中交警将男婴送到福利院,并根据线索找到了搭载弃婴的车辆。在良心的谴责下,男婴的家人已经来到福利院。

  昨天下午6时20分许,市中交警大队济微中队两名民警开车巡逻至104国道南绕城高速公路附近时,突然听到路边草丛中传出微弱的婴儿啼哭声。民警循着哭声寻找,看到一条小
褥子内包着一婴儿,头上留着一块医用纱布。两位民警立即将弃婴抱到队部,并为弃婴买来奶瓶、奶粉。得知情况后,大队长卢建昌与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取得联系,并派民警将弃婴送到福利院。经过福利院工作人员检查,弃婴为一男婴,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民警随即回到现场寻找线索,一位目击者向民警提供了抛弃男婴的一辆白色小轿车的车牌号。晚上8时许,民警找到了轿车车主,车主称轿车两天前借给了一位朋友。随后,民警联系到车主的朋友王华(化名),而王华拒不承认弃婴一事。晚上12时许,一位老年人匆匆赶到社会福利院。老人心痛地说,孙子出生才3天,经检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没想到狠心的儿子竟然将他抛弃在路边。在民警的压力下,在良心的谴责下,儿子于当晚向他说明了实情。

  据了解,按照《刑法》规定,父母具有抚养的实际能力而拒绝抚养,将婴儿遗弃的,就构成了遗弃罪。法律还规定,如果将婴儿遗弃于人迹罕至的地方,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不仅是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而且是希望或者放任婴儿死亡,其行为严重侵犯甚至剥夺了弃婴的生存权,就构成了涉嫌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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