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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嫌犯被释放追踪:未确定何时启动监督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3:48 人民网-江南时报

  强奸案悬六年证据不足二审疑犯被判无罪释放

  强奸嫌犯判无罪江苏可能启动最高审判监督程序

  一起离奇强奸案的判决,强奸嫌犯无罪释放引发争议,江苏欲提请最高检抗诉,最终可能会启动中国最高的审判监督程序,使得已本涟漪的案件再起波澜。本报昨日多方采访
报道被新浪、搜狐等网站首页转载,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网友及法律专家纷纷热评该案。

  究竟检察部门何时提起抗诉?检方一旦提出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又将会怎样?记者昨日再次采访江苏检察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的朱处长说,有关办案人员目前正在对此案进一步的研究和商讨,什么时候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尚未确定。朱处长说,审判监督程序,其实就是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出并由法院对案件重新的审判的一种诉讼程序。如果检方向最高检提出申请,最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可能有两种方式,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如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法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朱处长强调,法院对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这起案件目前已经终审了,法院何时再审时间没有具体的限制。但是,法院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本报记者许尽义 殷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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