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首位香港律师获准在内地实习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3:53 中国青年报

  本报深圳2月10日电(记者李桂茹)昨天,深圳市司法局向香港女律师林月明颁发了内地律师实习证。林月明是首位在中国内地申请实习的香港律师,这标志着香港律师开始进军内地法律服务市场,她在完成一年实习后将获准在内地执业。

  《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实施后,去年11月30日,司法部签发了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等5个司法部令,首次规定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港澳居民,可以在内地申请律师执业。

  林月明表示:香港律师对内地的法律服务市场十分乐观,觉得应该有很好的发展,对到内地执业十分感兴趣,以后会有更多香港律师到内地执业。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