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方式不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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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7:5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冯勇)从3月1日起,江苏省将全面取消对开办公共场所的事前审批制度,变审批为准入。我省公安部门昨日表示,辽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方式近期不变。 “江苏模式”引发震动 江苏省取消事前审批制度的行业包括娱乐、服务、文化、体育、餐饮等,涉及到歌舞 从3月1日起江苏省的业主在开办营业场所时,只需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5天之内书面告知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经公安派出所检查,不具备条件的,派出所书面通知经营者加以改正。公安机关不再对营业场所营业时间、营业场所种类、经营项目进行限制,也不再对营业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治安业务培训。 对此,有人担心对营业场所全面放开,有可能会增长一些营业场所治安不稳定因素,导致治安案件的抬头。 但也有人指出,这项举措将使公安机关把对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重点由事前严格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转移,有利于保护合法经营,变“管制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是大势所趋。 辽宁管理模式不变 记者就此采访了辽宁省公安厅。有关人士表示,由于各省实际情况不同,且南方新规定的实际效果还需要考察,所以目前我省的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方式短时间内不会改变。 目前,我省对公共场所的治安管理办法是参照《辽宁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便民38条”广受好评 据省公安厅宣传处谭彦旭科长介绍,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我省已在原有的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基础上,出台了相关的规定为经营场所业主服务。如去年9月份开始实施的《便民利民38条措施》中就规定:要简化对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饭店、酒吧等餐饮场所和100平方米以下歌厅、舞厅、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的装修项目审批过程。 去年11月份开业的沈阳市和平区农垦大厦附近一家舞厅的高经理表示,在开办舞厅前他就听朋友说相关的手续比较繁琐,曾经有放弃开舞厅的念头。可是后来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才知道公安部门新出台了38条便民措施,办理相关手续简化了许多,提高了效率。他的不少开办经营场所的朋友对此反响都不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