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同文)找工作,当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日前,记者在采访时却了解到,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约九成的农民工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为日后部分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以及发生劳动纠纷时,农民工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埋下了隐患。
农民工为何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河南的杨波在大连做建筑工已经4年了,他 告诉记者:“每年都是通过老乡介绍,找份活干,从来没想过,出来打工,还要与用人单位签合同。”丹东的张鹤昌说:“我也知道不签合同,工资没有保证,但现在活少人多,用人单位不愿意签,如果我们非要用人单位签合同,到手的活可能就没了。”其实,一旦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有力工具,尤其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工来说,签合同尤为重要。据了解,去年我市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1亿多元,拖欠额之大令人瞠目,原因之一就是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拿不出维权的证据,导致有些用人单位肆无忌惮。此外,据中山区劳动监察队统计,在该队去年受理的400多件外来农民工投诉中,竟有95%以上的投诉由于农民工没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不出证据而无法解决。因此,农民工朋友,为了你的权益不受侵害,在找工作时,请别忘了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遇到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请拿起法律武器,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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