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吸毒 孕妇被铐做尿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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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08:5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国实习生李建)家住重庆市沙坪坝区、已有5个月身孕的贾女士,因被怀疑吸毒,被戴上手铐强行送到戒毒所做尿检,结果显示一切正常。遭遇不白之冤的贾女士及其家人于近日将当事人告上法庭。 去年10月25日晚10时左右,贾女士从理发店出来准备回家。突然有人在背后喊她的名字,她回头一看,几个彪形大汉从一辆白色的长安面包车跳下,强行拉她上车。 贾女士称,在车子启动后,才知对方是沙坪坝区公安分局磁器口派出所的警察。这些人称有人举报她吸毒,要带她到白鹤岭戒毒所做尿检。贾女士反复向几名警察解释,她没有吸毒,并已经有5个多月身孕,但是她还是被强行进行了尿检,其结果是阴性,这表明她没有吸毒。 “一场误会”之后,警察才将贾女士的手铐打开,几名警察在未道歉的情况下匆匆离去。贾女士回到家后又累又怕,其丈夫乔先生问明原由后,气愤地拨打了重庆市公安局督察室电话投诉。第二天,磁器口派出所所长登门解释,但当事民警没有随同到场,贾女士及其家属对警方的“解释”表示不信服。之后,贾女士一家把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 作为被告的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对原告指控的行政行为违法不认同。其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若干证据。首先是一份磁器口派出所的电话报警记录,上面显示:2003年10月25日晚9时许,有群众匿名电话举报称,家住天马路的贾女士在吸毒。此证据说明,警方让贾女士去尿检是正当、合法的行政行为;该代理人还出示当天对贾女士的《传唤证》,并说明执法警察已对贾女士出示合法传唤手续,是贾女士拒绝签字且拒绝上车的不合作态度,才使警方不得不采取强制措施。此外,警方还出具了一份证据:贾女士自2000年3月4日起,被沙坪坝区强戒所强制戒毒3个月。鉴于贾女士的吸毒史,警方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批复,可以对吸毒者今后的成瘾性进行复核。“鉴于吸毒者往往身上带有刀片、钉子等用于自残,为安全考虑,才给其戴上手铐”。 原告的代理律师丁先生明确指出,对孕妇这一特殊群体,警方在执法中应充分考虑人性化,没必要用6名警察对付1名孕妇。同时,他还对警方出具的电话报警记录和《传唤证》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希望法庭详细调查。原、被告方在庭上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激烈交锋”。 法官在听取原、被告双方的法庭陈述后,宣布合议庭休庭,待调查相关事实后再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