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查男友 热恋人分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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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2:37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婚前调查”引发争议 昨天,一个名为“婚前调查”的理论研讨会在昆举行。据称,进行了我省首例“婚前调查”的云南国力民事商务调查社,邀请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及高校相关人士讨论了这起个 据介绍,今年1月,昆明女青年张小姐在与其热恋近1年的男友准备谈婚论嫁时,张小姐感到对家在外地的男友有些情况还不清楚,在朋友介绍下,她委托国力民事商务调查社对其男友进行了婚前调查。双方商定对男友的家庭状况、离乡前的个人情况等进行调查。调查社在接受委托后即来到其男友老家走访了男友同学、邻居等知情人,并到当地公安部门、男友就读学校等作了了解。之后,张小姐收到了一份详细的调查报告。然而,张小姐的男友在得知这一举动后,提出了分手。 据国力民事商务调查社负责人甘先生介绍,调查社是去年才经省工商部门批准成立的一家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债务、打假维权等商务调查,同时也受托开展婚姻调查。与人们熟知的“婚后调查”重点针对财产、忠贞度不同,婚前调查主要涉及委托方未来伴侣的背景等个人状况,操作上属于全新的业务领域。举办这个研讨会的目的是希望得到专业人士支持。 对此,与会律师及受邀的一些社会人士纷纷发表了个人观点。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国对“隐私权”的规定多与名誉权相关,并没有明细规定,这给婚姻调查何种情况会侵犯受查对象隐私权、调查手段及证据的法律效力等带来值得探讨的问题。比如,在首例婚前调查中,调查机构采用正常的公开手段调查,导致的却是调查行为被张小姐男友知晓,从而使调查信息客观上被传播,双方分手的结局更使调查机构“吃力不讨好”。传统观念中也是彼此信任才可能步入婚姻殿堂,看起来,婚前调查属“多余动作”。然而,大多数律师认为,随着生活观念的改变,年轻人网络交流、异地交流的日益增多及婚前个人财产概念的日益明晰,婚前调查肯定有需求市场,法律的一些空白也将逐步得到改变。 张 明 黄 莺(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