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村官雇凶枪杀村主任受审 与枪手当庭翻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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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4: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1日电据福建《海峡都市报》报道,轰动一时的福建省龙海市白礁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林立志雇凶枪杀村主任王毅杰一案昨日在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持续一整天,合议庭未当场宣判,审判长宣布,下次开庭时间将另行通知。 检察机关认为,雇凶杀害白礁村村主任王毅杰的白礁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林立志、介绍人李长清和枪手杨大武均是主犯,应以故意杀人罪等追究其刑事责任。湖南籍的被告人王树 合议庭首先提审的是介绍买凶杀人的李长清。李长清在向法庭讲述雇凶杀人过程时说,林立志曾经告诉他,把这个人“做”了,以后白礁村就是他们两个人的天下了。而林立志在昨日的庭审中,完全推翻自己之前在公安机关和检察起诉阶段的供述。自始至终都说:“王毅杰不是他干掉的,自己没有雇人去杀王毅杰,那30000元也不是杀人的预付款,自己也没有雇人去砍伤王毅杰,自己和王毅杰关系一般,但也没有什么过节,用不着雇凶去杀害王毅杰。”当其辩护人问其如果不是他干的,他怎么在公安审讯时,又说是自己干的?林立志竟说是受“刑讯逼供”,自己受不了就“稀里糊涂在上面签了字”。 而杨大武在庭上则一直辩述:尽管自己和李长清等一起去湖南买过两把枪,也曾答应李长清“15万元干掉王毅杰”,但在枪杀现场使用的手枪和丢枪的嵩屿码头海中捞出的仿制式手枪不是同一把枪,自己没有去过枪杀现场。 但法庭出具公安技侦部门的鉴定,从起获的弹壳和发射实验,证明就是同一把仿六四制式手枪。公诉人指出,种种供述和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互为应证。被害人家属昨日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起诉时向被告人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子女抚养费等共计11万元。(记者黄国华戴应凯来源:海峡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