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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货车拖尸案疑点解密:全裸女尸来自何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6:19 中国警务报道

  中国警务报道记者张彤厦门报道 郭幼兰,一个漂亮的厦门姑娘,原本有太多的梦想等待着她22岁的青春年华。但是她生命的脚步却永远停了在2003年5月16日晚上的21点11分。

  2003年5月16日21点15分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刚才一辆小货车撞到了一个正在穿越马路的少女。但是当民警赶到现场之后,却只找到两只女式皮鞋和一只失落的车牌。肇事车辆和被撞的少女却都不见了踪影。民警苦苦寻找了一整夜仍然没
有结果。那么被撞的少女究竟在哪里?那辆小货车又是谁的呢?

  正当民警还在为这些问题困惑的时候,第二天一大早,一个叫洪火灶的年轻人跌跌撞撞的走进了同安交警大队的大门。他说在5月16日晚上,开车撞到一个人,他没有停车就跑了,最后这个车掉到马项镇马头山一个水沟里面。

  民警立即带着洪火灶来到了他所称的翻车现场。据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大队民警陈永固回忆,到现场时他们却看到另外一番情景:在洪火灶讲的这个事故现场,有一部微型的小货车,四脚朝天掉到水沟里面。而且这个车是车头严重烧毁。在这个汽车车头一米左右的地方,趴着一个裸体的全身一丝不挂的一个女尸。

  这个车是谁烧的?

  这个裸体女尸是怎么回事?

  任凭民警如何发问,洪火灶再也不开口了。他只承认车是他的,承认他曾经撞过人。但他是怎撞的,车为什么会掉进沟里,又为什么会着火,受害人为什么一丝不挂?洪火灶始终不肯开口。为了解开这些疑点,公安机关决定展开调查。可是应该由哪个部门来办理这起案件呢?经过厦门市公安局协调,决定这起案件由同安交警大队主办,同安刑侦大队全力配合,尽快搞清案情真相。

  陈永固,厦门市公安局同安交警大队民警,从警十几年来成功处理过上千起交通事故,他对现场有着过人的分析能力,此时这起离奇的案件已经交给他主办。但这起蹊跷的案件让陈永固也感觉到太离奇,太复杂了。

  案件的侦破工作就从整理这数不清的疑点开始了。民警详细勘察了现场,走访了附近的群众,力图摸清案件的性质和主要情节。很快,将难以解释的问题归纳为四大疑点。

  疑点一 现场

  发生撞击的第一现场与翻车的第二现场同在一条马路,两点间直线距离约一公里。但是据目击者称,撞击发生时,货车由西向东行驶,撞击后沿公路继续向东逃窜。而翻车的第二现场却是由东向西行驶。而种种迹象表明从撞车到翻车的时间并不会太长。这该如何解释呢?关于现场民警还有三个疑问:两个现场都是怎么形成的呢?从撞人到翻车究竟相距多长时间呢?这期间又都发生了些什么事呢?

  疑点二 郭幼兰

  民警很快查清了死者是新店镇居民郭幼兰,当晚她原本是要外出等候几个朋友,但这一去就没有再回来。那么她的死亡原因、死亡时间就成了一个迷。案发第二天,民警从撞人的第一现场附近找到的一部手机,但后来证实这部手机并不是郭幼兰的。那么手机又是谁的呢?郭幼兰出门时穿戴整齐,拿着手机。死亡时却赤身裸体,那么她的衣服和手机都哪里去了呢?她生前是否还遭受过其它侵害呢?她的尸体又是怎么转移的呢?而且死者郭幼兰的腰部套着一条黑色的橡胶圈,这条橡胶圈是从哪里来的呢?它和郭幼兰的死有什么关系呢?

  疑点三 洪火灶

  洪火灶,男,22岁,厦门同安区新店镇人,受雇他人开车拉货为生。民警还不能肯定的是:他是否与郭幼兰认识,郭幼兰的死是他故意所为,还是无意所致。是否还有其他人参与其中?他或者他们对郭幼兰都曾经作过些什么呢?洪火灶既来投案却又为什么沉默不语呢?

  疑点四 汽车

  那辆焚毁的汽车,的确是洪火灶平时所驾驶的五菱牌小货车,也正是撞到郭幼兰的肇事汽车。但是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水沟里,车头又为什么会起火呢。

  面对这许许多多的疑问,民警一时难以解释,案子也无法入手,但凭着经验,他们觉得汽车起火的问题十分蹊跷。陈永固分析,如果是自燃的现象,它应该是从货斗先烧,因为油箱在货斗。不可能说驾驶室烧得面目全非,而货斗却没烧起来。应该首先从这个疑点入手!

  而当天晚上,洪火灶的堂兄洪火耀曾与洪火灶有过密切联系,一经民警询问洪火耀马上开口了。案件很快从洪火耀的身上打开了缺口,他供述,他和吴秀敏,潘朝阳,洪尧戍等六人参与了烧车。当他们一一落网之后。烧车的事实已基本清楚。原来当晚洪火灶撞人翻车之后把潘朝阳,吴秀敏等人叫到了第二现场。几个人决定用汽油烧掉汽车以毁灭洪火灶留在车上的指纹。然而,当洪尧戍点燃汽油之后,借着熊熊的火光,洪尧戍隐约看到了一具裸体的女尸。

  洪尧戍回来之后就责怪洪火灶,说:“下面有死人你不讲,你害我下去看见,火烧起来我才看见。”另一名在场的吴秀敏则说,当时就很害怕,赶快回到店里,商量说明天早上去投案。

  当案情刚有些眉目的时候,这起正在侦破的案件引起了当地一些媒体的关注。他们对一些特殊的字眼进行了突出强调,妙龄少女,裸体女尸,一丝不挂,离奇死亡,甚至对尚没有结果的案情作出了许多猜测,有的还宣称离奇车祸,肯定案中有案。一家报纸还登出了一条有待证实的消息,说“一位读者曾看到有人将被撞少女抱上了汽车。”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此时,受害人的家属也怀疑起来,要求警方把它当作刑事案件来调查。

  而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洪火灶的父亲则坚信自己的孩子不可能故意杀人。

  案件再次陷入了困境,烧车的疑问似乎可以解释,但前面的三个问题仍然没有答案。面对着各方的压力,民警能不能解开这一个又一个的谜团给社会一个满意的答复呢?

  洪火灶之所以要投案,是因为他知道撞死了人,心理压力太大,投案之后的沉默则是因为他不愿交待出帮他烧车的同伙。但见到他们已经纷纷落网,洪火灶渐渐转变了态度,开口交待了他所知道的一切。5月16日晚上,喝了五六瓶啤酒的洪火灶开车回家,雨已经下大了。结果在对面车灯照过来的时候,他没有看到郭幼兰横穿过来,车直接撞了上去。撞完之后,车挡风玻璃破了,洪火灶慌乱之中都吓傻了,没怎么想就开着车子逃跑了。

  这就是洪火灶逃逸的路线,全长共4.3公里,其间他几次想换档,但奇怪的是,但档位固定在二档上不能移动,洪火灶就这样用2档跑了一圈之后又返回公路由东向西逃窜。开到水沟旁边时,却不知为什么,突然控制不了方向,一头冲了进去。当他从车里爬出来之后,先后给潘朝阳等人打电话。他也是在烧车的时候才知道车旁边有一具尸体。

  在任何人看来,洪火灶的供述都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说法。而且他也无法解释尸体是怎么到的第二现场。但目击者的证词却证实了洪火灶关于撞人瞬间的描述。根据一名在现场的目击者说,在那辆小四轮很快地撞过来的时候,人(郭幼兰)撞到前面那个档风玻璃上,玻璃破了以后人就滚到车轮下面去了。

  民警沿着洪火灶的逃逸路线搜巡,果然有了新的发现。在A点,找到一件女式红色外裤,在B点找到一条红色女式内裤,在C点找到一件红色胸衣和黑色上衣残片。经郭幼兰家属辩认,这些衣物正是郭幼兰当晚所穿着的。但陈永固又有一个疑问,这个衣服是洪火灶给她扒下来的,还是什么原因脱落下来的。最终他把这件衣服,送到厦门市公安局技术处去做鉴定。经过鉴定得知,这些衣物是与地面摩擦而破损断裂。

  根据这种说法郭幼兰很有可能是被挂在了汽车底部,但是一路上有多处拐弯,还有颠簸的小路,一百多斤的人怎么能被拖了4.3公里都没有掉下来呢?这种说法首先遭到了郭幼兰家属强烈的质疑。

  案件的主办民警陈永固,再次陷入了深深的困惑。此时,他不得不暂时放下这条思路,回过头去想在第一现场找到的那部手机。陈永固原本认为,手机既然不是郭幼兰的,那就很有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慌乱中失落的。他希望能通过这部手机找到些线索。但事实很快证明,失主和案件并没有关系,手机失落在现场纯属巧合。这为案件再次增添了些离奇的色彩。那么郭幼兰的手机又到哪里去了呢?

  百思不得其解的陈永固,一趟趟往返于第一二现场之间,他觉得在现场思考问题或许能得到灵感。就在他第三次来到第二现场那条水沟的时候,突然有了出乎意料的发现。发生事故的那天晚上,雨下得很大,整条水沟都积着水。当陈永固第三次去的时候,水沟干枯了一点,但还是全部是泥泞的。突然,陈永固发现了一部三分之二插在泥土里面的手机。令人惊奇的是这把手机居然就是郭幼兰使用的手机。然而,这部手机的出现带来的不仅仅是惊喜,还有更大的困惑。因为它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连衣服都没有了,那这部手机怎么能够带到第二现场呢?

  但是有了手机就可以得知撞击发生的准确时间了。经过调查,这部手机挂断的时间是21点11分38秒停下来的,这个时间就是郭幼兰被撞的事故第一时间。联想到洪火灶发生翻车事故,从车里爬出来打的第一个电话是给潘朝阳的。他这个电话是在21点21分打出去的,也就是说两个时间相差是9分22秒。

  那么洪火灶在9分22秒的时间里都能做些什么呢?陈永固找来了一辆和洪火灶一样的五菱牌小货车,同样也挂着二档,从第一现场沿着洪火灶逃逸的路线开往第二现场,时间正好是七分钟。加上翻车后洪火灶爬出来的过程,应该说他没有空余的时间了。这样应该能够排除,洪火灶在路上把郭幼兰抱在车上又把她脱衣服又把她强奸的可能。

  为了进一步证实这种推断,市公安局还聘请专家进行了尸检。经过鉴定,郭幼兰在当天没有经受性侵犯。

  那么那则有人看见少女被人抱上车的消息又是怎么回事呢?几经周折,民警终于找到了这位打电话的读者。最后证实,他只是回来的时候看到警察在处理现场,结果就被误传为“几个人把女孩抱上车,”但这样的消息还是被登了出来。不仅干扰了正常的侦查工作,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影响。

  虽然此时已经可以肯定这只是一起交通事故,但民警还是无法解释尸体是怎么从第一现场到第二现场去的。陈永固的目光放到了那条套在郭幼兰腰部的黑色橡胶圈,这条3,6米的橡胶圈其实是洪火灶汽车挡风玻璃上的密封圈。根据汽车车头上的凹痕和郭幼兰的伤势,民警做出了这样的推论:

  郭幼兰当时在横穿马路的时候,被洪火灶驾驶的微型车撞到,撞到的时候郭幼兰的身体呈抛物线飞出去,而洪火灶当时是没有停车减速。他是继续往前面走,往前面走的话,于是就形成了第二次撞击,第一次撞击的时候,挡风玻璃就破碎了。当天晚上是下着雨,洪火灶开着雨刮器在行驶,这个档风玻璃的橡胶圈下端套挂在这个雨刮器的两个支撑点上面,而这样郭幼兰的尸体,就被洪火灶的汽车拖着走。

  这个案件发生不久,又发生了一起追尾事故。巧的是这部车的车型跟洪火灶发生的事故车型是一模一样。他也是撞破挡风玻璃之后,橡胶圈脱落挂在雨刮器上面。像这种橡胶圈,完全可以承受住五百斤重的重量,也就是说像洪火灶交通事故的那一条橡胶圈,它完全可以承受住郭幼兰一百一十斤重的身体,拖到汽车底盘下行驶的。

  也正是因为郭幼兰的身体拖在车盘下,才让洪火灶挂不上3档和4档,只能用2档前进,这也是洪火灶在爬上坡的时候方向打偏扎进水沟的真正原因。而郭幼兰的手机,则是在撞击的瞬间被抛到了车厢内,从而被带到了第二现场。

  此后,陈永固和专案组成员花费了大量精力,运用力学公式进行了精确的计算。所有这些推论得到了有力的证明。

  在经历了艰苦的探寻与求证之后,这起离奇的车祸终于真相大白。一时间被炒的沸沸扬扬的少女之死也尘埃落定。警方的结论或许没能满足一些人的猎奇心理,但却还了事实的真实面目。

  2004年1月17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洪火灶有期徒刑15年,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吴秀敏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洪火耀、洪尧戍有期徒刑各两年。四被告均未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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