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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房子俩房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3:22 时代商报

  一个房子俩房主?哪一个房证才是真的,还要等法院评判

  花2万元租了个门市房,还没等到期却被另一个也自称是房子主人的人撵出了门市。房子到底是谁的?谁能为这段时间的损失负责?2月11日,读者贾先生将两个自称是房子主人的单位告上了法庭。房租交给“第一个房主”

  2月10日,贾先生给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2003年的一天,下岗的贾先生看到了位于沈阳市和平区胜利南街76号楼北侧的一间正在出租的门市房。贾先生认为地理位置、价钱都比较合适,在看过了房主的房产证后,他交纳了一年的租金2万元,并与门市房的主人———沈阳市煤气实业公司签订了协议书,从2003年4月4日开始,到2004年4月14日为止,房子归贾先生使用。又来了一个“房主”

  仅仅经营了9个月后的一天,一个姓石的女士找上门来,告诉贾先生,她是沈阳市精神康宁医院的院长,这个门市房的产权是她的,希望贾先生尽快搬走。随后她也向贾先生出示了自己的产权证。

  贾先生说:“我看过煤气公司的产权证,这两个产权证除了办理的时间不同,其他也差不多。煤气公司的办理时间在前,面积是300平方米,医院的时间在后,面积是48平方米。而我租用的就是这48平方米。石院长在拿产权证的同时还拿出了与煤气实业公司的房屋联建协议。按照协议上,我租的确实是康宁医院的房子。但是两个产权证都是真的,他们谁的话是真的?”

  1月31日,石女士带着一群人再次来到贾先生的会所,将里面的患者全部请出,并弄乱了里面的设施,让贾先生搬走。俩“房主”拒绝解释

  贾先生多次找到煤气实业公司的负责人,也多次找到医院的负责人。他希望大家能坐下来,把问题弄清楚。可是双方都不愿意这样做,甚至有一次双方还在电话里吵了起来。

  贾先生十分困惑,房租交了,生意却做不成。主动找双方解决问题,俩房主甚至连面都不出。贾先生无奈中拨打了报社的求助热线。

  随后,记者与煤气实业公司的负责人吕先生取得了联系。他说,房子是煤气实业公司的,和康宁医院没有关系,公司没有和康宁医院签署房屋联建协议。但是当记者欲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吕先生却什么也不说了。

  记者又与精神康宁医院取得联系,却始终没有负责人出面解答,医院的大夫告诉记者,石院长很少来医院,平时由王院长主持工作。2月11日上午,记者按照大夫们留下的电话联系王院长,几经周折仍旧没有联系上。他把“俩房主”告上法庭

  2月11日,记者再次与贾先生取得了联系。贾先生说:“其实在这个事情中,我才是最终的受害者。钱我已经交了,差两个月不让我继续经营了。生意刚有点起色,却不能继续经营下去了。我只是希望能在这个位置继续经营,没想到却遇到了这么复杂的问题。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我已经在今天上午起诉到和平区法院了,我相信法律会鉴别出真正的房主,也会为我主持公道。”本报记者 朱格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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