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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拆除违法户外广告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和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06:22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记者潘未末通讯员温友平)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创新?昨日,市工商、国土、城管和交管等四家联合审批单位,共同召集我市30多家户外广告的经营单位进行面对面座谈,听取企业所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为我市加强户外广告的管理和加快联合审批的改革奠定基础。

  座谈会上,各户外广告公司代表对联审单位在户外广告登记及市户外广告联合审批会
议制度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和建议,具体有以下方面:

  一、现行的户外广告联合审批制度明显滞后。广告公司认为:《深圳市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的某些条款已明显不适应形势。尤其是户外广告设置年限3年,户外广告招牌为5年,设置期满后需重新上联审会审核这一制度的实行,弊大于利。建议有广告行业的代表参加,政府和业界共同研究户外广告的设置和规划问题,同时加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透明度。二、对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置指引了解不深,希望加大宣传力度。三、广告协会应加强组织协调职能,发挥好政企之间的桥梁作用。四、广告经营单位应加强自律。

  针对企业所提出的意见,市工商局明确表示,欢迎广告企业对联审的情况进行监督。也希望广告企业发布广告要积极配合“净、畅、宁”工程,加强行业自律,共同维护广告市场秩序。

  另一方面,作为广告监管机关,市工商局将逐步把广告管理的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后监管上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广告的执法力度,坚决拆除违法发布的户外广告,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经营秩序。

  作者:记者潘未末通讯员温友平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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