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武器”怎成赢家 “千年”玩家起诉商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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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2日10:55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继全国首例网络虚拟财产纠纷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审结后,近日,朝阳法院又受理了一起玩家要求代理商返还网络游戏中失窃物品的民事案件。 原告李某在诉状中称:2002年,他在被告北京北极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www.1000y.com.cn上注册由被告代理的《千年》游戏。在玩游戏过程中他有价值5000元的武器和装备被其他玩家盗去,但被被告封存。他曾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只好诉诸法律,希望被告尽早返还 据悉,《千年》是一部武侠风格的角色网络游戏,玩家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名字在游戏中设立ID,在游戏中学习武功来挑战敌人。虚拟的武器和装备在游戏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武器和装备或者是玩家用人民币购买的或者是在游戏过程中赢取的。 2003年2月,网络游戏《红月》的一位玩家李宏晨发现自己在游戏中的所有装备被盗,于是将运营商北京北极冰公司告上了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理了这起全国首例虚拟财产纠纷案,并于去年12月18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侵犯虚拟财物的事实成立,但因虚拟财产的价值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统一标准,故判定被告在判决生效7日内恢复原告丢失的武器装备。 2003年12月25日,一份《保护网络虚拟财产立法建议书》,连同19名律师的联合署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从成都寄往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书》中认为,网络游戏目前在中国的年收入已达到10亿元人民币,已经形成了一项庞大的产业,拥有数千万的消费者。同时,网络虚拟财产本身附着了价值,已经具备了一般商品的属性,“理应立法进行保护”。而在目前已经颁布和实施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当中,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仍是一片空白。1 作者:程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