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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短了一截 车票却多三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2:07 大连晚报

  路程短了一截车票却多三元本报记者心琴2月10日,读者张先生来到本报“百姓热线”反映,前几天他坐车到庄河,返回时买的车票比去时多花了3元钱,他不明白为什么这来回的车票价会不一样。2月5日,张先生在大连长客车站买了1张到庄河大郑的车票,外加1元保险费,共17.50元。2月6日中午12时,他在庄河大郑和高阳之间的岔路口处上了一辆开往大连的长途客车。上车后,乘务员告诉他票价20元。他问乘务员,为何他们的车票价比他在大连买的票贵?乘务员未做解释,但张先生记下了该车车号:辽BX3165。

  2月10日,记者把此事反映给大连市道路客运管理处。根据乘客提供的车号,工作人员立即与瓦房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联系。2月11日上午,记者接到瓦房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营运科顾科长的电话称,2月10日,他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原来2月6日,张先生乘坐的这辆车是送民工的包车。按规定包车是不允许中途载客的,这辆车不仅中途载客,而且车票还比规定的价钱高,公司已经按照管理规定对车主进行了处理。顾科长说,根据《消法》,该车主要双倍返还多收张先生的车票钱。2月10日,返还张先生的6元钱即将寄出。

  据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乘客在乘坐长途客车时,如果遇到张先生遭遇的情况,首先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票据,然后根据车号,向这辆车所属地的运管所投诉,如果乘客对运管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向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反映。

  作者:本报记者 心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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