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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监督所要求:学校动物角一律不能放养禽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5:37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瑾哲昨日,西安市卫生局下发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后,西安市卫生监督所马上作出具体部署,特别就禽流感期间的学校卫生管理要求对从疫区和在假期中曾到过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的返回人员进行健康监测。不允许放养和观赏学校实验室和动物角饲养的禽鸟。

  除对学校常规卫生作出要求外,此次特别要求各校开学后,集体用餐单位和食品超市
在采购肉禽类原材料时必须坚持索证制度,不得购入和销售死鸡、死鸭以及无检疫证明的禽肉。从事鸡、鸭、鹅、猪等动物饲养、贩运、屠宰的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如出现发热、咳嗽、咽喉疼痛等重症流感症状的人,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各学校的实验室,尤其是动物实验室和动物饲养场所要定期消毒,实验室和动物角饲养的禽鸟等一律不能放养,尽量减少观赏。如发现异常死亡的禽鸟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所在区县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各校要重点做好从广西、湖北、湖南、广东、安徽、上海及陕西西安市长安区等出现禽流感疫情地区的返校师生以及在假期中曾到日本、韩国、东南亚各国和我国台湾省出差、探亲、旅游人员的健康监测,凡出现身体不适者,要及时送往医院诊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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