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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激愤杀人后企图自杀 糊涂妇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6:45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涂莉邢怡

  45岁的蔡友珍一直在为去年热天的一幕而后悔。

  去年7月中旬,住在硚口区大水巷的她在一楼门口打扫卫生,住在她楼下的邻居项某经过时,对她说:“你以后就不要搬家了,就在我们这里扫地。”

  自己是为大家做好事却遭此抢白,蔡友珍非常气愤:“门口脏成这样了,我是看不过眼了,才来扫扫的,未必我生得贱啊。”

  这场口角使本来相处得不错的二人结下了“仇”。7月26日上午,蔡在家中休息时,听到项某在楼下叫骂,蔡听到对方好象是在骂自己,即携带一把单刃尖刀下楼评理。在楼下双方发生争执时,蔡一气之下拿出藏在腰间的刀,朝项某的左侧胸部捅了一刀,项当即倒在地上。

  看到项某倒地流血不止后,蔡才明白自己做了傻事,一急之下就用刀刺向自己的腹部欲自杀,街坊见状忙将蔡扶起来。蔡就捂着伤口到派出所自首。而项某因胸部被刺伤,致左肺、心脏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昨日,武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蔡友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经济损失费1.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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