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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创交通安全单位有成效 13单位达自治区级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9:00 新桂网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南宁2月13日讯 (记者黄宗扬通讯员廖静实习生余海燕)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公安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和自治区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活动,并带动了“交通安全单位”、“交通安全学校”的建设,一批单位通过有关部门的考评。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区安全生产监督局考评,南宁市共有13个“交通安
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单位”、“交通安全学校”达到了自治区级创建标准,被命名为“交通安全村”的是:邕宁县苏圩镇联英村、宾阳县大桥镇大程村、横县附城镇宋家庄村、上林县澄泰乡漫桥村、马山县白龙滩镇大球村、隆安县雁江镇联隆村;“交通安全社区”:永新区万力社区、新城区大板二社区、城北区北湖安居小区;“交通安全单位”:广西中医学院瑞康医院、南宁市供电局;“交通安全学校”:广西药科学校、横县横州镇城司小学。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村民、社区居民和中小学生的交通法制观念、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为宣传道路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责编:蒙卫芝 冯杰红(实习)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黄宗扬 廖静 余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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