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终于身陷囹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09:30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2001年3月末的一天,涉嫌特大金融凭证诈骗的张爱云被警方逮捕。张爱云落入法网后,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同时,揭发了“北京有个叫陈思宇的台商大骗子”。这自然让大贪官王怀忠浮出水面。张爱云的交待,令专案组大吃一惊。受王怀忠派遣,张爱云前往北京委托“陈大特务”从中纪委拿回了揭发王怀忠涉嫌经济犯罪的“举报信”,这怎么可能呢?虽然人们都知道张爱云这个人喜欢信口开河,但是,张爱云的交待毕竟事关重大,不可掉以轻心。于是,有关部门将这一情况呈报中纪委…… 2001年4月24日下午2时许,一辆车身写有“公安”字样的面包车驶进了南京绿园宾馆。警车停在宾馆的门外,一个戴着手铐的中年人被带到了一间客房。随后,每隔20分钟,便有一辆警车驶来,停在宾馆门前。下午3时,共有4名犯罪嫌疑人被带到了江苏省纪委办案专点绿园宾馆。南京的绿园宾馆是一家非常特殊的宾馆,之所以说这家宾馆特殊,原因就是这家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 第一个走下警车的犯罪嫌疑人是原新宏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刘以江。后面3个走下警车的犯罪嫌疑人分别是侯万清(即陈思宇)、孙德文和刘惠民。 2001年9月30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决定:江苏省公安厅侦查终结的侯万清、孙德文、刘惠民诈骗一案,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主诉检察官是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董新建。 2002年1月28日,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侯万清等4人诈骗一案。同年2月9日,侯万清、孙德文与刘惠民被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张爱云也因犯金融诈骗罪于2003年8月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