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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明确规定———情人节结婚登记不另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37 沈阳晚报

  本报讯(记者吴妍焱实习生王月宏)2月14日情人节到婚姻登记处登记是否要加收费用?昨日,针对许多读者的电话,记者咨询了沈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孙英。她向记者明确表示,在情人节当天,沈阳市各区婚姻登记处全都不休息,同时,来登记处登记的情侣,一律按照物价局的相关标准进行收费,决不会另外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据孙处长介绍,目前到婚姻登记处登记必须交纳的是婚姻登记行政收费9元钱,这是婚
姻证书的工本费。除此以外,不会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在去年10月1日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为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沈阳市各区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都设立了由专门人员从事的婚姻服务中心,为当事人提供特殊的服务项目,并在自愿的前提下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例如,照相、复印、代写法律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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