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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车主报废摩托车 今年养路费可按月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3日14:49 金羊网-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林翎、通讯员黄振东报道: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区部分道路限制摩托车行驶,届时有些车主可能会提前报废摩托车。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昨天提醒车主:以前摩托车缴纳养路费不可以按月缴纳,今年为了方便车主报废摩托车,将允许摩托车按月缴费。此外,已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也可按月缴费,缴费至办理回收报废手续的当月。

  要算好办理报废所需时间

  据介绍,现在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非常方便,车主可直接拨打金属回收公司的电话,金属回收公司将为车主办理报废手续,车主本人也可以带齐有关证件及车辆到就近的金属回收公司办理。广州市公路局规费征稽处提醒车主,摩托车缴费至办理回收报废手续的当月,要计算好办理报废摩托车各项手续的时间。由于金属回收公司办理各项报废手续需要时间(在30个工作日内答复),因此车主最好在月初报废摩托车。

  一次性缴纳养路费有优惠

  据悉,2004年度广州市摩托车养路费从1月8日至2月28日征收。在此期间一次性缴纳全年摩托车养路费(每辆每月17元)的,按统缴十个月计征(170元)。逾期缴纳的,从1月1日算起,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并按12个月计征。各征稽机构对外办公时间是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节假日不对外办公,但2月28日(星期六)特别增加对外办公。

  为了方便车主缴费,广州市公路规费征稽处建立了全市电脑征费联网系统,除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车主须在当地征稽所缴费外,其他市区的车主可选择在市区内任一征稽处缴费,但2004年以前欠费的车辆须回原车籍地征稽所缴费。(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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