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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胎兄妹 60多人争着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2:57 重庆商报

  本报讯(见习记者 张玮)一对2岁多的龙凤胎兄妹,想在重庆找养父母的事经本报报道后(见本报昨日第9版),昨日一天,记者就接到60多个家庭打来的电话,纷纷表示希望收养这对龙凤胎。

  苏大姐火锅的苏总打来电话说,她想收养这两个孩子,一定为他们提供很好的生活条件和受教育的环境。江北一酒楼的总经理刘先生称,自己离异多年,一直没有孩子,非常想
认养这对龙凤胎兄妹。江北大石坝的申老太则替自己远在美国的小女儿认养这两个娃娃,并表示一定竭尽所能为孩子提供最好的成长环境。

  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60多位市民打进电话表示想收养这两个孩子。其中包括万州、丰都、荣昌等区县的读者。而自己本身有孩子,因为同情龙凤胎兄妹而想收养他们的家庭,占了一半。

  得知众多市民关注龙凤胎兄妹,孩子的爷爷熊官朋非常激动,一再要记者转达对热心市民的谢意。感激之余,熊又更加舍不得孩子。

  而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的杨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这两个孩子要送养,还存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首先,我国的《收养法》规定,要送养的孩子必须是丧失父母的孤儿,而这对龙凤胎兄妹的母亲只是“失踪”了2年多,万一哪天她又来找孩子,就会出问题。

  另一方面,孩子的爷爷现在还没有权利直接把孩子送人收养。按法律程序,熊官朋作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只能把孩子交给当地政府,再由当地政府向县级福利院申请,将两个孩子送福利院抚养。而愿意收养孩子的人需向县级福利院申请,才能办理相关收养手续。杨强调说,我国《收养法》还规定,收养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必须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岁,而且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如此看来,这对龙凤胎要找到养父母,还有很多手续要完善。(来源: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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