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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动物竟在菜场买卖(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9:06 中国宁波网
  昨天上午,江东东柳派出所根据市民举报,在江东矮柳路边菜场查获3条国家级保护动物江豚。

  记者在东柳派出所看到,被查获的3条江豚有1条已被摊主分割成好几段,另2条仍完整,长约1米。据摊主说,这3条江豚是他从江东某水产批发市场花70元钱买来的,此前他并不知道这是国家保护动物。

  据到派出所处理此事的中国渔政宁波支队渔政科负责人介绍,江豚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捕获和买卖的,情节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目前,渔政部门已对摊主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决定,对江东某水产市场也将进行调查处理。蒋金玲黄剑波/文戚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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