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龄女童称被搜身告上法庭 家乐福方圆店惹官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09:24 胶东在线 | |
昨天,海淀法院受理了一起十龄女童状告家乐福超市侵犯人身权利案。年仅十岁的原告丹丹及其法定代理人——靳某的母亲高某要求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及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方圆大厦店,共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丹丹及其法定代理人诉称,2004年1月24日,原告随母亲高某一同到白石桥家乐福方圆店购物,在购物完毕后,高某突然发现女儿丹丹不见了。后经多方询问才得知,原来丹丹被 原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说,对于年仅十岁,正处于成长发育期的孩子来说,这起非法搜身事件,对其精神打击很大,身心受到严重伤害。据悉,2001年法院曾经受理了消费者陈某诉家乐福侵犯人身权案。(李罡陈涛)责任编辑:吴巧龄 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