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 制造假象 抛尸荒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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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0:02 中国宁波网 | |
张贻富劳剑锋钱江 东南商报讯开车撞人后因怕别人知道有损自己声誉,奉化莼湖镇一服装厂业主陈某竟开车将受害人运到别处抛弃。2月10日,陈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王老汉是奉化莼湖镇桐照黑松岭下一鸭棚的管理员。2月9日上午9时许,他在屋后的橘 当天下午4时,警方确定案发第一现场在距橘子地1.7公里的莼裘公路上,现场有一些很细小的碎片和血迹,以及淡淡的刹车痕迹。根据现场情况,警方推定,肇事车辆系墨绿色皮卡车。 经过艰苦排查,陈某及其正在修理厂修理的皮卡车进入警方视线。但陈某称,事发当晚他在宁波,并且在宁波车管所附近的宾馆开了房间,车子是在宁波车管所附近撞坏的。警方随即赶往修理厂核实情况,并从修理车间角落找到了一块粘有少许血迹和头发的挡风玻璃。 在充分的证据面前,2月10日凌晨1时许,陈某终于交代了案发经过。2月8日晚上,他在河泊所村的朋友家吃饭,喝下半斤多黄酒后开车去宁波。晚上7时30分许,将骑自行车的殷某撞倒。考虑到声誉不致因此受损,他就把殷某连人带车搬上皮卡车,然后调转车头开到附近的黑松岭,将殷某及其自行车推下3米深的路坎下。之后,他把车开到案发现场,将现场的一些碎片带到宁波车管所附近,并制造了在宁波肇事的假像。当晚,他将车停在了宁波车管所附近的修理厂后,自己就在旁边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8时左右,他从宁波打的回家,并抄小路于10时左右再次来到事故现场,捡走余下的皮卡车玻璃碎片和“浙BT7662”的车牌,将这些东西藏匿到自己厂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