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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文区“阳光工程”节约资金五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15 北京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刘梦瑶)坐落在崇文区培新街,规划占地81亩,总预算1.2亿的北京汇文中学示范校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日前已全部完成。由于区纪委监察局提前介入,截至目前,工程共计节约资金533万余元。

  这项由区政府投融资的工程从2001年开始启动,分第一、二期先后进行,预计2005年完工。由于投资额较大,工期较长,为把工程真正建设成为“阳光工程”,防止腐败现象的
发生,早在2001年工程启动之初,崇文区就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区监察局、审计局、教委以及汇文中学等部门,并提出“零距离监察”概念,对工程建设进行指导和监控。

  针对容易发生违纪违规的环节,区监察局指导汇文中学制定《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管理规定》等4项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提出“三不准”纪律要求,即:不准介绍施工队伍和材料供应、不准干预招投标、不准让亲属从事工程施工活动,为参与工程招投标的人员制定了一把衡量行为的标尺。

  在规范工程招投标环节,区监察局严格把握科学决策、文件审核、信息发布、投标企业资质审查和评委选拔审查“五关”,实现全过程监督。在监督中,区监察局及时发现并纠正汇文中学一期工程中的个别投标单位不规范的让利行为,防止60万元资金的流失。据了解,从2000年开始至今,崇文区纪委、监察局先后直接参与了大到市区建设工程小到地区锅炉改造等各类招投标工作共计10项27次,为政府节省了大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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