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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夫妇前后院住旧仇新恨引发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1:25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日前,石景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夫妇离婚后共住前后院,两人再婚后准备再婚前因为住得近产生矛盾而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后院主人李建因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李建与前妻韦蓝三年前因性格不合离婚,离婚时,两人居住的小院前院判给了韦蓝,后院由李建居住。离婚后李建又成了家,韦蓝也准备与男友史相结婚,并连同史相的
儿子一起居住在前院。而李建却认为当初自己与韦蓝离婚就是因为史相经常与韦蓝玩麻将所,史相有插足的嫌疑,于是便对史相怀恨在心。

  2003年6月18日晚10时,史相和韦蓝一同外出时接到史相的儿子打来电话,说李建正在刨前院的后墙。于是两人赶紧回家,史相看见李建正在拆后墙的砖,于是上前制止,两人争执起来。早就对史相不满的李建右手持菜刀向史相冲了过来,一刀砍在史相的左颊上,顿时血流如注。史相的儿子看见父亲被砍伤,急忙上前夺刀,父子合力将李建摁住,并拨打了110,警察到现场将李建带走,史相随即被送进医院。史相的面部因此留下了一条10多厘米的大疤痕,经法医鉴定为重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1

  作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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