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执照不能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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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2:5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在店面转让时,许多店主都会声称“证照齐全”,并索取相对较高的价格。南京市工商部门昨日提醒市民,对“证照齐全”一类的承诺要慎重。 日前,南京市秦淮区的王先生看到了一则广告,说是有一处门面房转让,原业主是做餐饮业的,证照齐全,可以一并转让。一直打算自己开饭店做生意的王先生觉得这处门面房的地点和其他条件都挺合适的,而且证照齐全,自己开业起来应该更方便,于是就联系了原 原来,该店面原业主从事的是个体经营,在转让店面时一并转让给王先生的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而根据有关规定,个体执照是不能转让的,经营者改变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不能简单变更,而是要由新的经营者重新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新的执照。王先生盘下了店面,必须先申办营业执照才能正式开业。由于对有关法规并不了解,原业主所谓“证照齐全”并没有让王先生省多少事,反而让他多花一笔转让执照的钱。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了王先生的情况后,向其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指导他如何办理有关登记手续以尽快开业,减少损失。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要吸取王先生的教训,对“证照齐全”一类的广告要慎重,同时从事经营活动对有关法律法规一定要有所了解,否则盲目行事会事倍功半,有所损失。(巩裳 张本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