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爱滋小偷昨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4日16:26 钱江晚报

  西法方云凤 2004-2-14

  本报讯昨天,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对五名爱滋小偷(本报曾作连续报道)向杭州市西湖区法院提起公诉。西湖区法院已依法予以受理。

  此次首批被提起公诉的黄某某、陶某某、莫某某等五名被告全为男性,年龄在20岁至
30岁之间,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2003年10月12日起,他们被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6个月,2003年10月28日被浙江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确认为HIV阳性感染者。

  检察机关指控称:这五名被告从2003年3月至2003年11月,分别单独或共同在杭州市各农贸市场、超市、网吧及马路上实施扒窃,共窃得各式手机14只及钱包6只,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4234元。

  检察机关据此认为:上述五名被告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此案西湖区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