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法院受理艾滋病患者团伙盗窃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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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08:19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通讯员西法实习生朱小吉记者邱霞)记者从西湖区法院了解到,备受关注的艾滋病患者团伙盗窃案中的首批五名被告人,前天被提起公诉,西湖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被告黄某某、陶某某、莫某某等5人,男性,年龄在20岁至30岁之间,均系广西壮族自治区鹿寨县人。2003年10月12日被杭州市公安局强制戒毒6个月,2003年10月28日被浙江省艾滋病确认实验室确认为HIV阳性感染者。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黄某某、陶某某、莫某某于2003年3月至11月,分别单独或共同在杭州市各农贸市场、超市、网吧及马路上实施扒窃,共窃得各色手机14只及钱包6只,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4234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陶某某、莫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单独或共同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