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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少人多不签合同也得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34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安康讯(记者艾路)找工作,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才能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近日,记者在安康采访时却发现,安康大多数民工进城打工,由于多种原因没有同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合同,这为日后民工的权益和保障诸如拖欠工资等埋下了隐患。

  农民工为何不愿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呢?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民工,紫阳县民工
何建利讲,他在安康的建筑市场打了4年工,每年都是通过同乡介绍找活干,从没有想过自己打工还要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来自旬阳县桐木乡的农民王观院说,他自己也知道不签合同难以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现在市场活少人多,用人单位不愿签订劳动合同,自己也无可奈何,否则到手的活可能就“飞”了。其实,像王观院这样的农民工大有人在。就此现象,记者采访了安康市资深律师潘西海,他告诉记者,民工没有劳动用工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就容易扯皮,根本无法保证民工的合法权益。

  据安康市汉滨区劳动监察部门葛股长介绍,去年劳动部门为民工讨工钱,八成是没有劳动用工合同,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因而仲裁部门无法仲裁。他建议民工,如果有单位不愿与自己签订合同的话,请投诉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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