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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补差标准年内提到6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51 哈尔滨日报

  本报讯(柏诺记者左楠)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救助困难群众是今年民政工作的第一位责任,我市将继续在城市推进以低保为基础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在农村完善对农村贫困群众的综合救助制度。到今年底,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将由原来的55元提高到60元。

  会议指出,今年我市将力争尽快以政府令形式发布新修改的《哈尔滨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低保人员大病救助办法》、《社会救助方案》,制定低保监督、检查和信用制度;制定市区行业收入标准指导性意见;同时提高低保对象补差额,确保实现“到2004年底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标准达到60元”的目标。各区、县(市)将加强对10.3万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的动态管理,确保有效救助。针对去年的灾情,还将解决好春夏荒期间灾民的生活救济问题,实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设立救灾预备金,落实救灾工作预案。

  据了解,去年全市城市低保对象减少2.63万人,普遍实行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全年发放低保金1.76亿元;全面启动了廉租房和贫困学生助学金等社会救助制度,为符合条件的10.3万人办理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证,全年发放救灾资金3078.3万元,确保了52万名受灾群众衣食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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