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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围墙意外砸人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0:55 哈尔滨日报

  编辑同志:

  今年夏天,我下班后路过一个商场,该商场正在施工。墙已砌2米高,我路过时墙倒塌,我因躲闪不及被砸伤。伤好后,我找到商场要求赔偿损失。可商场却称:新建的墙体是商场扩建的一部分,施工单位是某建筑公司,我受伤与商场无关,应由建筑公司负责赔偿。请问,我的经济损失到底应由谁来承担,是商场还是建筑公司?答:

  您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建筑公司来承担。理由是:我国《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而在这起纠纷中,倒塌的墙体是建筑公司正在施工当中的该商场扩建工程的一部分;该建筑正在施工中,在未向商场交付前是由该建筑公司负责管理的。所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施工当中发生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建筑物的管理人建筑公司来承担。但如果该商场扩建部分已交付商场使用,则该商场应承担赔偿您经济损失的责任,因为该商场是该建筑物的所有人。黑龙江高盛律师事务所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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