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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区污水应分流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2:27 沈阳今报

  记者肖春平实习生刘晓晨孟楠

  今报讯针对有些小医院没有专业化粪池的情况,《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于日前正式发布,此指南不仅要求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应分流,还要求有传染病治疗项目的医院要有专业化的粪池。

  沈阳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要求保证医院污水达标排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指南》要求,医院病区与非病区污水应分流,不得将医院产生的污物随意弃置排入污水系统,传染病医院(含带传染病房综合医院)应设专用化粪池,医院的各种特殊排水应采取相应的预处理措施后排入医院处理系统,同位素治疗和诊断所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必须单独收集处理。

  同时,正在编制即将对外发布的《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上提出严格的控制指标,考虑消毒效果和生态安全问题,并针对不同性质医院及污水去向对消毒时间和余氯量均做出明确规定。

  另外,为防止病原微生物二次污染,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和废气要按医疗废物处理要求进行集中焚烧处置。此外,鉴于医院污水的传染性,在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中应采用较高水平的自动化设备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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