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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价还价双方达成一致后,买方可否放弃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4:3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律师说:看了商品 还了价 不想买时就不买

  本报讯记者鲁钇山报道:现在的市场上,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成了常见的一幕。但是,交易时顾客还了价,卖主也表示认同,是否就一定要买下商品呢?现象

  顾客还了价不买不给走

  昨天中午,广州读者张先生致电本报表达了他的困惑。张先生说,昨天他在上下九附近逛街时,看到路边有几个小贩在卖手链,就走了过去。他拿起一件问摊主要多少钱,摊主说要10元人民币,他随口问了一句“8元卖吗?”“赔本赚吆喝,给你了!”摊主显得很慷慨。张先生感觉自己的价钱给高了,想了想决定不买,就放下手链,想去看其他摊档上的商品。

  手链摊主却一把抓住张先生的手,非让他买下不可:“你已经还价了,还价了就要买下!”张先生反驳:“哪条法律规定的?”争吵声引来许多围观者,围观者也分成了两派,分别支持双方。后来张先生虽得以脱身,但左思右想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对是错。法说

  面对面的交易都可不买

  记者接到来电后采访了广东协信律师事务所的黄锦辉律师。黄律师表示,根据卖主的不同,这种事情可以分类处理。

  第一种是卖主为非法经营者。在这种情况下,只要买方愿意,可以随意还价,还完之后不买也没有关系,因为非法经营本身就不受法律的保护,与之进行的交易自然也不受法律的保护。如果这种违法交易成功,反而应该受到法律的处罚。

  第二种是卖主为合法经营的商场、店铺等。在这种情况下,仍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面对面的交易中,买方也可以还价后不买,因为讨价还价是双方协商的过程,讨的价和还的价都只是当事人的一种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并不代表交易的达成,而只是达成交易的一个途径。只有交付货款、签定合同或已交付订金,才表示交易真正达成。另一类就是双方异地交易。在这种交易中,一方所表示的价格意向,构成法律上的要约,只要对方对这个价格表示认可,即构成法律上的承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一般不能再轻易改变商品的价格等合同内容,买方也不能说不买就不买,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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